一、工会工作职责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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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持工会委员会的全面工作,明确委员分工,制定工会工作目标和计划,检查、督促工作目标和计划的落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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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持召开工会委员会、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、主席办公会等会议,并明确会议主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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坚持和完善民主管理制度,结合单位实际,开展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工作,使职工的知情权、参与权和监督权真正落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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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入调查研究,及时掌握职工的思想生活状况,倾听和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,解决职工的实际困难,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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组织职工开展各类活动,结合单位实际,寻找活动的载体,围绕单位的经济发展,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,发挥工会组织在经济建设中的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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抓好工会的自身建设,组织工会干部学习工会的法律法规,培训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,协调内部关系,调动工会干部的积极性。
二、工会的性质:
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,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,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,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。
三、工会会员的权利与义务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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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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批评工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工作人员,要求撤换或罢免工会工作人员,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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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国家和社会生活问题提出批评与建议,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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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,要求工会给予保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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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、教育、体育、旅游、疗休养事业等的优惠待遇;享受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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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工会会议和工会报刊上,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问题的讨论。
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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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习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法律、科学、技术和工会基本知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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积极参加民主管理,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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遵守宪法和法律,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,遵守劳动纪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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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确处理国家、集体、个人三者利益关系,向危害国家、社会利益的行为作斗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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维护中国工人阶级和工会组织的团结统一,发扬阶级友爱,搞好互助互济。